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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无房租赁提取额度,您了解多少?
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
一直是缴存职工比较关心的业务
那么关于租赁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
您了解多少?
目前执行的租房提取限额标准是从何时开始?
答:自2020年12月1日(含)起。
租房提取限额标准调整后,可提取额度如何计算?
答:每年提取一次,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。以杭州市区为例,可提取额度从每人1000元/月调整为1200元/月,因新标准自2020年12月起执行,则截至2020年11月每月限额为调整前的标准,2020年12月起为新标准。
职工以无房租赁为由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,杭州地区各地的租赁每月提取限额是否一致?
答:不一致。详见下表:
各地 | 无房租赁提取每月限额 |
市本级 | 1200元 |
萧山区 | 1200元 |
余杭区 | 1200元 |
临平区 | 1200元 |
富阳区 | 1200元 |
临安区 | 1200元 |
桐庐县 | 840元 |
淳安县 | 600元 |
建德市 | 480元 |
注:根据属地原则,即使跨地域办理业务,仍按原缴存地的标准作为限额控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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